• 第一部分 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的审查

    为适应《商标法》第三次修正,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商标审查和商标审理工作,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借鉴国外审查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多年商标审查、审理实践,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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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部分 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

    为适应《商标法》第三次修正,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商标审查和商标审理工作,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借鉴国外审查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多年商标审查、审理实践,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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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部分 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

    修订后《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现予印发,供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全体审查人员在商标审查及商标案件审理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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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部分 立体商标审查标准

    立体商标,是指仅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他要素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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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部分 颜色组合商标的审查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本部分规定颜色组合商标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其中实质审查包括禁用条款的审查,显著特征的审查和相同、近似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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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部分 声音商标的审查

    声音商标,是指由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本身构成的商标。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一段乐曲;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例如自然界的声音、人或动物的声音;也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

    2018-06-12 shenlantm 57

  • 第七部分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审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可以由《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标志构成。本部分第三条、第四条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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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部分 特殊标志的审查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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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部分 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

    商标形式审查中,对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除代理服务以外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实质审查中予以驳回;对代理服务项目按照普通商标申请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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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部分 关于商标法第五十条的适用规定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2018-06-12 shenlantm 54

  • 第十一部分 审查意见书的适用

    审查意见书是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但是具有符合例外规定的可能性等情形,要求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做出说明或者修正,补充符合适用例外规定等证据材料的程序。

    2018-06-12 shenlantm 57

  • 一、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审理标准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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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擅自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审理标准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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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特定关系人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商标审理标准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2018-06-12 shenlantm 54

  • 四、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审理标准

    在先权利是指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已经取得的,除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字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应予保护的其他合法在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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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审理标准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上述规定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予以保护,制止以不正当手段抢注行为,弥补严格实行注册原则可能造成不公平后果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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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审理标准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弄虚作假的手段欺骗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取得注册,也不得以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者其他不正当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2018-06-12 shenlantm 60

  • 七、撤销注册商标案件审理标准

    商标注册人负有规范使用和连续使用注册商标并积极维护注册商标显著性的法定义务。《商标法》禁止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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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审理标准

    为稳定商标注册秩序、提高审理效率、统一审理标准,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审理案件时原则上应当参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但由于商品和服务项目在不断更新、发展,市场交易的状况也不断变化以及商标案件的个案差异,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判定也会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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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经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标志审理标准

    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商标代理机构是经商标局备案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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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利害关系人的认定

    在先权利人指包括商标权在内的应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在先权利的所有人,利害关系人指上述在先权利的利益相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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